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1-01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5618.814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618.8147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618.8147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728,871.3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77,162,671.1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716,267.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5,804,993.66元,减去报告期内发放的2009年度现金红利43,163,310.3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5,654,287.57元。
公司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430,715,486.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5618.8147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15618.8147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618.8147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缘医药产业园新注射剂车间项目已经完工,考虑到公司未来在康缘医药产业园建设总部基地的战略规划以及最大程度的享受政策优惠,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北路58号”变更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修正。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原条款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北路58号 邮政编码:222047。”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 邮政编码:222047。”
表决结果:同意15618.8147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