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1-02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5月5日上午在公司20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副董事长蒋志权先生因公出差请假;公司独立董事吴红兵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黄昭仁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决议聘龚剑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汤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1、聘龚剑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汤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管简历:
龚剑,男,1960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民建和岩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常务副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工程师。
汤伟,男,196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民建专业学士学位、会计专业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院长)、党委副书记。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