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1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2日;
2、除息日为:2011年5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1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发行限售-法人、IPO前发行限售-个人。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谭 梅、李晓明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0576-8530508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