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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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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08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 139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25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1年3月24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0年第4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郭贤珺

      联系电话:021-5836899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6号)了公司股权变更申请,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N.V)受让本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同时公司名称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文),公司名称由“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5亿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共9只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专户投资部、运作保障部、综合管理部、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交易室、渠道部、北京办事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196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科长,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训苏先生,董事,1963年生,博士后,副教授、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财贸学院讲师,港澳证券上海总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郑苏芬女士,董事,196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历任福建省财政厅干部,福建省审计厅副处长,福建省广宇集团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合规官。

      万维德(Mar van Weede)先生,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历任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Eric Rutten先生,董事,1962年生,荷兰国籍。历任Willems ( vd Wildenberg BV合伙人和联合创立人,OOM保险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人,Axent-AEGON公司运营和IT部门负责人,阿尔贝特?海恩金融公司筹建管理团队主席,全球人寿派驻世界银行市场工作负责人,全球人寿(荷兰)人寿保险业务首席执行官。现任全球人寿(荷兰)资产管理部首席执行官。

      霍以礼先生(Elio Fattorini),董事,1970年生,荷兰国籍,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塔克商学院MBA。历任巴林银行分析师,贝恩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助理,博思艾伦咨询公司顾问,荷兰银行资产管理战略和并购部高级副总裁、亚太区公司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现任AEGON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香港)。

      陈百助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生,哲学博士。历任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助理教授,克雷蒙研究所助理教授,美国南加大马歇尔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美国南加大马歇尔商学院教授。

      黄明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生,金融学博士。历任芝加哥大学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长江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访问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现任美国康奈尔大学金融学教授(终身)、长江商学院教授、中国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美国经济评论》编委。

      于宁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生,律师。历任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干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郭辉先生,监事,1959年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部,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托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审计特派员。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KPMG助理经理,新加坡Prudential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人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海康保险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辛曌先生,监事,1975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研究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与专题部总监。

      2、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东先生,总经理,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1968年生,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昌勇先生,副总经理,1970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公司福建天骜营业部电脑房负责人、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天舒先生,副总经理、代任督察长,1973年生,经济学硕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澳大利亚怀特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特别助理、发展中心负责人、助理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任督察长。

      3、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扬帆先生,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宏基兴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奥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张光成先生,于2009年3月25日至2010年5月4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

      杨 东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杜昌勇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

      王晓明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傅鹏博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非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使用国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行政部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59.92亿元人民币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677777-212017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59.92亿元。

      开业20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与客户“同发展、共成长”和“服务源自真诚”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09年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3321.62亿元,股东权益为595.9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54%。全年累计实现税后利润132.82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7月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108位,按一级资本排名117位。 根据美国《福布斯》发布的2009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兴业银行综合排名第389位,在307家上榜的全球银行中排名第62位。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核算管理处、稽核监察处、市场处、产品研发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43人,平均年龄30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1年3月31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3只——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277.93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联系人:汤凡、何佳怡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58368919

      传真: (021)58368915、58368869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目前仅开通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准贷记卡)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 http://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http:// 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站:http://www.psbc.com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1

      客服电话:95595 (全国)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http://www.spdb.com.cn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传真:(021)63586215

      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公司网站: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83914283

      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1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肖遂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站:http://www.sdb.com.cn

      (1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811

      (17)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客户服务电话: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http://www.cqcbank.com

      ●代销券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传真:(021)38565785

      公司网站:http:// www.xyzq.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公司网站:http://www.95579.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116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公司网站:http://www.i618.com.cn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热线:(021)962506或40088-88506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电话:(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http://www.tebon.com.cn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公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cn

      (1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电话:(0755)83713692

      传真:(0755)83716751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4008888788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com

      (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住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联系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传真电话:(0551)2207114

      公司网站:http://www.gyzq.com.cn

      (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http://www.xcsc.com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电话:(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http://www.lhzq.com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http://www.scstock.com

      (2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2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传真: 010-592287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23)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http://www.gfhfzq.com.cn

      (2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公司网站:http://www.qlzq.com.cn

      (2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其他代销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522

      传真:(010)66045500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www.tx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郭贤珺

      电话:021-58368998

      传真:021-583688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 吕红、吴军娥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有机增长能力强的公司,获取当前收益及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投资理念

      本基金关注那些具有持续、稳定有机增长能力的公司。有机增长的公司具有更强的核心竞争能力,盈利的持续、稳定有机增长最终将创造超过行业平均的超额收益。

      二、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小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突出有机增长特征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对各类资产的价值增长能力展开综合评估,动态优化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基金经理对于资产配置策略的分析结论,确定今后一段时间内资产配置策略,即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其他金融品种的构成比例。基金经理执行审定后的资产配置计划。

      2、股票选择策略

      (1)有机增长的内涵

      有机增长(Organic Growth)投资是本基金股票组合投资的核心理念。有机增长是指致力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员工参与度以及核心业务盈利的增长,是公司依靠创新、新产品和服务、客户增长等核心业务拓展而带来的增长。

      有机增长是与非有机增长(Nonorganic Growth)对应的概念,是剔除了并购、资产剥离、汇率影响后的增长,反映了核心业务增长的潜能和持久性。

      追求有机增长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并购的积极意义。公司的有机增长过程中需要那些战略性的、与核心业务相关的小额并购,这些并购会为公司获得新技术、新产品、新理念、或者新客户,尤其是涉及某些处于生命周期早期阶段的产品或者技术。

      同样道理,本基金认为剔除汇率因素对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而仅仅保留海外业务的有机增长部分,这样可以更好的找到那些公司业绩增长的有机驱动因子。

      (2)兴全有机增长的筛选系统

      本基金借鉴海外有机增长的研究成果,构建了“兴全有机增长筛选系统”,本基金首先对A股市场中的所有股票进行初选筛选,剔除被ST和*ST的公司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公司股票、以及经营业绩连续下滑的公司股票,本基金还剔除掉那些过度混合多元化经营的公司股票,这些公司的主要收入、利润来源通常来自于三个以上的不相关业务领域。

      “兴全有机增长筛选系统”包括四个层面:增长与增长质量筛选、剔除并购、汇率因素的有机增长筛选、有机增长定性特征筛选以及合理估值筛选。

      ■

      ①增长与增长质量筛选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