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253030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6月22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5月5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49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91,296,518.32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82,166,866.49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45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1年5月10日 |
| 除息日 | 2011年5月1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5月11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为本基金封闭期,封闭期间,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注:(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5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封闭期间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4)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③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