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圳广晟投资2007 年至2010年合并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元
| 项 目 | 2010年度 (经审计) | 2009年度 (经审计) | 2008年度 (经审计) | 2007年度 (经审计) |
| 一、营业收入 | - | 2,267,299.84 | 1,020,279.17 | 2,577,095.07 |
| 减:营业成本 | 588,282.03 |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588,282.03 | |||
| 其他业务成本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106,388.62 | 41,668.18 | 105,870.84 |
| 销售费用 | - | |||
| 管理费用 | 8,543,865.23 | 4,695,805.58 | 5,738,939.80 | 2,371,486.72 |
| 财务费用 | -1,155,136.72 | -392,031.73 | 2,197,969.26 | -861,885.39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8,392.00 | 21,433,741.78 | 13,681.93 | |
| 其他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998,199.31 | 136,172,651.62 | 16,630,485.31 | 21,101,813.9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817,862.80 | 112,596,047.21 | 9,658,505.31 | 21,475,153.98 |
| 加:营业外收入 | 47,057.40 | 39,121.73 | 20,880.00 | 1,665.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916,188.17 | 18,945,212.87 | 20,240.00 | 51,976.7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948,732.03 | 93,689,956.07 | 9,659,145.31 | 21,424,842.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899,442.91 | 4,116,300.09 | 46,261.49 | 164,841.9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49,289.12 | 89,573,655.98 | 9,612,883.82 | 21,260,000.32 |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49,289.12 | 89,573,655.98 | 9,612,883.82 | 21,260,000.32 |
(五)深圳广晟投资2007年至201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 目 | 2010年度 (经审计) | 2009年度 (经审计) | 2008年度 (经审计) | 2007年度 (经审计)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5,587.50 | 789,272.50 | 2,347,261.74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6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110,258.96 | 60,453,902.66 | 26,086,620.21 | 16,075,760.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110,258.96 | 62,729,490.16 | 26,875,941.39 | 18,423,022.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0.00 | 610,853.40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36,882.11 | 1,768,149.94 | 5,368,867.84 | 1,560,041.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27,280.27 | 115,483.02 | 131,945.08 | 318,883.01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852,327.81 | 61,681,737.45 | 28,285,353.44 | 14,021,864.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617,300.19 | 63,565,370.41 | 33,786,166.36 | 16,511,592.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07,041.23 | -835,880.25 | -6,910,224.97 | 1,911,429.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5,184,008.30 | 101,248,382.15 | 2,544,009.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46,197,687.12 | 7,449,290.60 | 16,630,485.31 | 20,601,010.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65.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15,862.76 | 500,803.51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381,695.42 | 108,699,037.75 | 22,246,348.07 | 23,645,822.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429,233.93 | 54,742.60 | 29,899.00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6,824,950.46 | 26,070,59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8,254,184.39 | 26,125,332.60 | - | 29,89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872,488.97 | 82,573,705.15 | 22,246,348.07 | 23,615,923.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4,251,969.53 | 7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4,251,969.53 | 70,000,000.00 | - | -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609,801.90 | 48,081,405.00 | 19,968,000.00 | 20,4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609,801.90 | 48,081,405.00 | 19,968,000.00 | 20,4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642,167.63 | 21,918,595.00 | -19,968,000.00 | -20,4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262,637.43 | 103,656,419.90 | -4,631,876.90 | 5,127,353.37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李泽中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 五 月 六 日
财务顾问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机构(盖章):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李金海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曾辉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字):肖修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 五 月 六 日
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签字): 杨克明
经办律师 (签字): 刘育昌 张华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 五月六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2、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市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市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5、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市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6、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增持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7、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方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8、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方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9、关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10、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和消除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和消除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保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5、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保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6、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提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材料的说明;
17、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提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材料的说明;
18、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其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19、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20、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21、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后续计划及相关承诺;
22、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后续计划及相关承诺;
23、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4、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5、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6、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查报告;
27、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查报告;
2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持有或买卖风华高科的自查报告;
29、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及声明函;
30、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及声明函;
31、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持有或买卖风华高科的自查报告;
32、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备查地点: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一楼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93256
传真:020-87393901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李进明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李泽中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
| 股票简称 | 风华高科 | 股票代码 | 00063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凯旋华美达大酒店15楼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5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4家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12,248.417万股 持股比例:18.2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变动后持股数量:12,248.417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8.25% | ||
| 变动数量:1,350.4198万股 变动比例:2.02% 变动后持股数量:1,350.4198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02%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泽中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