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1-018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二重重装”)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6日在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460号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人,代表股份1,367,413,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发行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3、发行规模和发行时间: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5、发行价格:本次短期融资券的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6、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可按照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1)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置换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
9、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2)签署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4)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为: 1,367,413,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张文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1-019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罗元福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许斌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