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11-023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 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7 元
● 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13日
● 除息日:2011年5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5月19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 年4月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1年5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以519,891,7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共计派发股利155,967,516.9元。
4、发放方法:
a.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7元。
b.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 QFII)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7 元。
c. 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 元。
三、 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 年5 月13 日
除息日:2011年5 月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 月19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6899008,66718281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