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1-029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9日上午9: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56,624,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8%。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54,495.95元,依照会计制度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10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148,437.47元。
2011年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报告审计单位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2010年度审计费用报价,公司同意支付其2010年度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包括子公司),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
公司续聘深圳市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公司2011年对本公司控股的5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孙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用于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56%。
公司控股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赞成票156,62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