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v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1-0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7日
2、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药玻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本公司董事长柴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1,312,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7,380,111股的27.7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330,127.88元,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6,418,472.08元后,201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1,655.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2,649,187.01元,减分配2009年度的现金红利25,738,011.1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731,822,831.71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257,38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5,738,011.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1,311,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2010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四)审议通过了《激励基金第四次运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扩建高档轻量棕色药用玻璃瓶生产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30亿只模抗瓶节能与环保治理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2,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95.5%出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64,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78.76 %;反对12,376,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7.35%;弃权2,771,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3.89%。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1-0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7日在公司药玻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现场实到董事7名,董事陈永康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