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015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30日分别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会议于2011年5月9日上午9:30在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9日上午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公司三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蒋卫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7,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800万股的7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份高管、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度报告全文》中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刊登于 2011 年 3 月 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1 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六)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以73,5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报酬的议案》”
(八)以11,022,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为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62,478,000股。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2011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丽雅、徐意恒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