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2011-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5月9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林旭曦女士(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6,597,55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41%)通知,林旭曦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3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6%)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林旭曦女士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2011年5月9日)起至合同事项履行完毕,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止2011年5月9日,林旭曦女士累计质押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3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76%(其中:1、2010年5月27日质押1650万股及该部分股权因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转增3股后增加的495万股;2、2011年3月1日质押450万股;3、本次质押2039万股)。
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1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