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2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9日上午10:00分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13,265,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104,911,453.76元,余46,158,001.5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25,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4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000万元。
关联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53508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2011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为:计划发电量31.8亿KWh,供电量31亿KWh,供热量1,565万GJ,供天然气3,000万m3,电、热费回收率不小于98%;计划基建项目投资合计56,444.26万元,其中电网基建项目34,228.51万元,热网基建项目7,415万元,天然气基建项目12,949.75万元,其他基建项目1,199万元,生产设备维修项目652万元。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3.5亿元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为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同意307914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9%;反对294200股,弃权0股。
10、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
关联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5056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50%;反对294200股,弃权0股。
11、关于申请2011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20.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5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5亿元,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5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4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0.8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期限一年。
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2011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的长期借款。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关于2011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抵押(机器设备)原值:3,249,441,604.23元,净值:2,310,999,055.07元用于贷款抵押。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关于2011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质押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用于在石河子工商银行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同意3132653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另: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