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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1 年5月8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织里南路2号梦圆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志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尹德军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413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0股,弃权1165692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 0 股,弃权1165692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 0 股,弃权1165692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 0 股,弃权1165692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

      5、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 0 股,弃权1165692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13924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9413924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11656920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

      9、审议通过《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7757004股,反对11656920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次累计投票表决份额为:独立董事总份额和非独立董事总份额。

      ① 选举候选人陆志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以105310717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 选举候选人沈百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以99514309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 选举候选人宋铁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以99514309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④ 选举候选人潘云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以99514309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⑤ 选举候选人陆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以102310717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⑥ 选举候选人周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以140377663股同意,以69941520股反对,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5%。

      ⑦ 选举候选人卢存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以119413924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⑧ 选举候选人倪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以119413924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⑨ 选举候选人文献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以119413924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① 选举候选人李荣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议以107757004

      股同意,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 选举候选人徐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议以107757004股同意,以23313840股反对,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2%。

      注:上述10-1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倪冠民先生代表全体三名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尹德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8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由董事长陆志宝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讨论,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陆志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充分协商后,同意选举陆志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陆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陆志宝先生提名,同意选举陆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袁嘉懿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陆志宝先生提名,同意续聘袁嘉懿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经总经理陆志宝先生提名,同意续聘袁嘉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俞建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陆志宝先生提名,同意续聘俞建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进行选举。新一届的各专门委员会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陆志宝、倪冠民(独立董事)、文献军(独立董事);召集人,文献军(独立董事);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陆志宝、卢存诒(独立董事)、文献军(独立董事);召集人,陆志宝(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沈百明、倪冠民(独立董事)、文献军(独立董事);召集人,倪冠民(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潘云初、倪冠民(独立董事)、卢存诒(独立董事);召集人,卢存诒(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8日

      附件一:

      董事长并兼公司总经理陆志宝先生简介

      陆志宝,男,60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自军队转业后,曾先后担任湖州漾西修船厂厂长、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厂长、栋梁集团总经理等职,1999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于2010年5月兼任总经理至今。陆志宝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曾多次荣获浙江省和湖州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于2001年荣获第四届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现任浙江省政协委员,湖州市人大代表,兼任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加成金属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陆勋伟先生是陆志宝先生的儿子,周军强先生是陆志宝先生的女婿,袁嘉懿女士为陆志宝先生的儿媳,除陆勋伟、袁嘉懿、周军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至2010年12月31日止,陆志宝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4,943,360股,占总股份的18.88%。2008年10月28日因募集资金使用未及时披露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副总经理陆勋伟先生简介:

      陆勋伟,男,31 岁,硕士学历。公司董事,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 2005 年12 月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先后取得电子通讯工程学士、电子电脑工程硕士学位。2006 年6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至今,现具体从事本公司基建项目的管理。陆勋伟先生系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的儿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嘉懿的丈夫。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2009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至今。陆勋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袁嘉懿女士简介

      袁嘉懿,女,30岁,大学本科学历。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籍,湖州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曾在中央电视台、湖州广电总台担任记者、编导。自2009年11 月起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袁嘉懿女士系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的儿媳,公司董事陆勋伟先生的妻子,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财务总监俞建利先生简介

      俞建利,男,37岁,国家注册会计师,硕士学历,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 1996年东北大学本科毕业,1999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浙大网新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自2007年1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至今。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简介

      陆志宝,男,60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详见董事长并兼公司总经理陆志宝先生简介。

      倪冠民,男,48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历任湖州市德清县财税局科员、副主任科员,湖州市财税局主任科员,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9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倪冠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2008年10月28日因募集资金使用未及时披露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文献军,男,49岁,工学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技局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副处长,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经营部,副处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处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行业协调部,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铝部主任,铝业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8.4至今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文献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存诒,男,66岁,三级高级法官,大专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曾任湖州市城郊人民法院院长、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2年2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7军转业后,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直到2005年退休。2007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卢存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百明,男,48岁,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公司董事,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历任湖州市洋西乡工业办公室科员、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会计、栋梁集团副总经理等职。1999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现兼任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沈百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至2010年12月31日止,沈百明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2,877,681股,占总股份的5.41%。沈百明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云初,男,57岁,大学本科学历。公司董事,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历任湖州市洋西供销社主任、浙北购物广场副总经理等职,长期从事商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商业管理经验。2002年8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潘云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4,400股。潘云初先生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8日下午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李荣方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李荣方先生简介见附件一。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充分协商后,同意选举李荣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8日

      附件一

      李荣方,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43岁,中专文化。历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栋梁集团公司挤压分厂副厂长、厂长、设备科科长等职。现兼任公司质检部经理,1999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至2010年12月31日止,李荣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101,440股,占总股份的0.46%。李荣方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