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1-02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16日、2011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09:3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国贸邦臣大酒店七楼三号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肖勇军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317,21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79.15%。
(2)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肖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修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59,400,000股。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31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李一鸣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