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2
债券代码:122012 债券简称:08 保利债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130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917元;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2.130元,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1.917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6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7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5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20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10年末总股本4,575,637,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为974,610,772.5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以2010年末总股本4,575,637,4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372,691,229股。
3、发放年度:2010年度。
4、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5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1917元。
(2)对于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213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1917元。①该类股东如需获取代扣代缴完税证明,请最晚于2011年5月23日前(含当日)填写所附表格(详见附件1)并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原件签章后寄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②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③如该类股东向本公司提交中国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其为居民企业的税务证明(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文件重新计算应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并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等事项。由此给股东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恳请理解。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1年5月18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20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本公司股东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股份比例 |
| 有限售条件A股 | 80,845,765 | 24,253,730 | 105,099,495 | 1.77% |
| 无限售条件A股 | 4,494,791,665 | 1,348,437,499 | 5,843,229,164 | 98.23% |
| 股份总数合计 | 4,575,637,430 | 1,372,691,229 | 5,948,328,659 | 100.00% |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5,948,328,659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每股收益为0.83元。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0层
邮 编:510308
资询电话:020-89898833
传真:020-89898666-8831
联 系 人:尹超 郭宁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保利地产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代扣代缴完税事宜之QFII情况表
| 股东信息 | 中文 | 英文 |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 国(地区)别 | ||||
| 证券账户号码(沪市) | ||||
|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6日)收市后持股数量(股) | ||||
| 现金红利(税前)(人民币:元) | ||||
| 现金红利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 ||||
| 联系人信息 | ||||
| 姓名 |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
签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