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1-00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 10 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 05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 05元(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税后)
●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 月 16 日
● 除息日:2011 年 5 月 17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5 月23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1 年 4 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23,750,4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187,52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发放年度:2010 年度。
3、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 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45 元/股;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5元/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红利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45 元/股。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月16 日
2、除息日:2011 年 5月1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5 月 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1 年 5 月 1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方汉林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股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股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28829378
传 真:0571-28829703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