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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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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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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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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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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信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21层
负责人:靳庆军
电话:(0755)83243139
传真:(0755)83243108
经办律师:靳庆军、麻云燕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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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
四、基金名称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稳健成长型基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基金投资组合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利得。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的标的物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又以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为投资重点。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对象为业绩优良并能稳定增长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八、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2)进行市场调研:证券分析人员根据各咨询机构提供的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来源,选定重点关注的股票范围;在重点关注的股票范围内根据自己的调查研究选出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向基金经理做出投资建议;根据基金经理提出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证券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3、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和成长潜力,主要可以区分为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本基金明确界定了价值型和成长型股票的特征,并依据该特征分别构造一个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于这两个组合内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部分的80%。
(1)价值型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价值型股票投资组合的对象主要是业绩优良并能持续稳定增长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代表股东真实价值的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 或EVA)指标体系进行选择,即以EVA为基础,建立一个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分体系,并重点选择连续两年EVA排名靠前的公司进行投资。
(2)成长型股票投资组合
成长型股票基本特征为,公司主导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使其经营业绩快速成长,主要表现为主营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连续快速增长,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大的价值,但这类股票往往由于市盈率较高,股价波动较大,因此风险相对也较高,尤其是在快速增长阶段临近结束时。本基金的成长型股票组合重点投资于未来连续两年预期主营收入及营业利润增长率高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增长率的2倍的公司股票,其中尤其重视具备较强股本扩张能力的公司。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走势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债券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的债信品质,包括发行机构以及保证机构的偿债能力、财务结构与安全性,并根据对不同期限品种的研究,构造收益率曲线,采用久期(duration)模型构造最佳债券期限组合,降低利率风险;对可转债的投资,结合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发现其套利机会。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平衡型基金,收益与风险兼具价值型基金与成长型基金特点,具有风险中等、收益较高的特点。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752,140,247.62 | 68.39 |
其中:股票 | 3,752,140,247.62 | 68.3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096,488,108.60 | 19.99 |
其中:债券 | 1,096,488,108.60 | 19.9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6,100,000.00 | 1.93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91,372,125.22 | 8.96 |
6 | 其他资产 | 40,346,424.91 | 0.74 |
7 | 合计 | 5,486,446,906.35 | 100.00 |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7,604,784.20 | 0.14 |
B | 采掘业 | 221,047,607.56 | 4.16 |
C | 制造业 | 2,166,294,692.37 | 40.76 |
C0 | 食品、饮料 | 263,104,364.25 | 4.95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77,108,500.00 | 1.45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58,413,566.53 | 2.98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310,219,681.89 | 5.84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140,577,694.45 | 21.46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16,870,885.25 | 4.08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124,012,167.75 | 2.33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321,983,921.72 | 6.06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18,626,604.28 | 2.23 |
I | 金融、保险业 | 536,601,914.61 | 10.10 |
J | 房地产业 | 253,666,113.57 | 4.77 |
K | 社会服务业 | 20,048.00 | 0.00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2,282,393.56 | 0.04 |
合计 | 3,752,140,247.62 | 70.59 |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3,559,213 | 191,049,311.17 | 3.59 |
2 | 000895 | 双汇发展 | 2,056,941 | 144,294,411.15 | 2.71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641,785 | 130,662,686.10 | 2.46 |
4 | 000527 | 美的电器 | 6,863,392 | 128,619,966.08 | 2.42 |
5 | 000425 | 徐工机械 | 4,224,254 | 116,969,593.26 | 2.20 |
6 | 600000 | 浦发银行 | 8,549,749 | 116,447,581.38 | 2.19 |
7 | 601699 | 潞安环能 | 1,598,861 | 104,405,623.30 | 1.96 |
8 | 002073 | 软控股份 | 4,098,122 | 99,461,420.94 | 1.87 |
9 | 601989 | 中国重工 | 6,951,600 | 91,691,604.00 | 1.73 |
10 | 600823 | 世茂股份 | 5,435,257 | 86,148,823.45 | 1.62 |
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35,019,038.00 | 0.66 |
2 | 央行票据 | 443,973,000.00 | 8.35 |
3 | 金融债券 | 617,495,000.00 | 11.62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617,495,000.00 | 11.62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1,070.60 | 0.00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096,488,108.60 | 20.63 |
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220 | 08国开20 | 5,000,000 | 469,550,000.00 | 8.83 |
2 | 1101017 | 11央票17 | 1,000,000 | 99,300,000.00 | 1.87 |
3 | 1001061 | 10央行票据61 | 1,000,000 | 97,690,000.00 | 1.84 |
4 | 0801053 | 08央行票据53 | 600,000 | 60,138,000.00 | 1.13 |
5 | 1101016 | 11央票16 | 600,000 | 58,146,000.00 | 1.09 |
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706,297.1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7,524,556.70 |
3 | 应收股利 | 1,114,713.09 |
4 | 应收利息 | 16,491,025.16 |
5 | 应收申购款 | 509,832.8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0,346,424.91 |
8.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070.60 | 0.00 |
8.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0895 | 双汇发展 | 144,294,411.15 | 2.71 | 重大事项 |
2 | 601989 | 中国重工 | 91,691,604.00 | 1.73 | 重大资产重组 |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1.9.28-2001.12.31 | 0.37% | 0.28% | 0.37% | 0.28% | |||
2002年 | -6.71% | 0.55% | -6.71% | 0.55% | |||
2003年 | 25.15% | 0.76% | 25.15% | 0.76% | |||
2004年 | 2.61% | 0.91% | 2.61% | 0.91% | |||
2005年 | 3.83% | 0.96% | 3.83% | 0.96% | |||
2006年 | 100.97% | 1.51% | 100.97% | 1.51% | |||
2007年 | 123.63% | 1.73% | 123.63% | 1.73% | |||
2008年 | -52.94% | 2.02% | -52.94% | 2.02% | |||
2009年 | 44.61% | 1.44% | 44.61% | 1.44% | |||
2010年 | -7.25% | 1.15% | -7.25% | 1.15% | |||
2011.01.01-2011.03.31 | -3.35% | 1.07% | -3.35% | 1.07%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42.31% | 1.30% | 242.31% | 1.30% |
十二、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证券交易费用;(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5)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365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365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6% |
100万≤M<1000万 | 1.3%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10,000/(1+1.6%) = 9,842.52元
申购费用 = 10,000 - 9,842.52 = 157.48元
申购份额 = 9,842.52/1.0168 = 9,679.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可得到9,679.90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0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3%,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也是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00/(1+1.3%) = 4,935,834.16元
申购费用 = 5,0000,000 - 4,935,834.16 = 64,165.84元
申购份额 = 4,935,834.16/1.0168 = 4,854,282.21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8元,则可得到4,854,282.21份基金份额。
2、赎回费
赎回费率为0.5%。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转换费的相关规定详见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和其他有关基金转换公告。
4、本基金的实际执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经理”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
5、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业绩。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主要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