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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1-00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阐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0日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主持。58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350,592,043股,占公司总股本1,436,736,158股的22.4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50,592,04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50,592,04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50,592,04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678,446,969.54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15,896,280.82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1,589,628.08元,减去分配股东2009年度现金红利431,020,847.4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44,945,538.66元,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588,231,344.00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2010度末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7,347,231.60元(含税),余额300,884,112.40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350,524,993股,反对61,000股,弃权6,05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

      5、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2011年度,公司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同意350,592,04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6、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350,531,043股,反对6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

      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沈雯先生

      同意349,783,743股,反对206,300股,弃权602,0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7%。

      (2)郭峰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3) 胡兵女士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4)彭胜浩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5)沈臻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6)唐继锋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7)丁文江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8)潘思中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9)朱红军先生

      同意349,851,043股,反对174,200股,弃权566,8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9%。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孙宜周先生

      同意349,993,143股,反对0股,弃权598,9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3%。

      (2)赵毅琦女士

      同意349,993,143股,反对0股,弃权598,9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3%。

      9、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1亿元的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350,531,043股,反对0股,弃权61,000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2011-00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29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沈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全部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选举沈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郭峰先生、胡兵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二、关于聘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预算与执行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董事会下属的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预算与执行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1、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由5名委员组成:沈雯、郭峰、胡兵、彭胜浩、沈臻,其中,沈雯为主任委员。

      2、 预算与执行委员会

      由5名委员组成:郭峰、胡兵、彭胜浩、唐继锋、沈臻,其中 郭峰为主任委员。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5名委员组成:丁文江、胡兵、唐继锋、潘思中、朱红军,其中丁文江为主任委员。

      4、 提名委员会

      由3名委员组成:潘思中、朱红军、胡兵,其中潘思中为主任委员。

      5、 审计委员会

      由3名委员组成:朱红军、潘思中、唐继锋,其中朱红军为主任委员。

      6、 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由3名委员组成:胡兵、郭峰、彭胜浩,其中胡兵为主任委员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郭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秦正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简历附后)。

      四、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附简历:

      沈雯先生: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董事长、总裁,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

      郭峰先生:5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紫江集团副董事长,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广播器材厂厂长助理、紫江集团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曾三度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胡兵女士:43岁,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紫江集团常务董事、行政副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常委,曾任上海建国宾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紫江集团总裁秘书、上海国际农展中心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紫江集团法律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

      高军先生,41岁,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财务处职员、东方集团财务公司证券部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东方集团董事局秘书处副处长、紫江集团证券部总经理。曾获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秦正余先生,46岁,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讲师、上海同吉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获“上海市杰出会计工作者”称号。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2011-01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1年4月29日以传真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3名监事,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内容如下:

      经公司监事会讨论,决定选举孙宜周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5月10日

      附简历:

      孙宜周先生,男,42岁,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上海石化安装检修工程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现担任紫江集团监事、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