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1-1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5月10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延边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其内容为:“2011年5月9日,鸡西市新北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你单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单位进行重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条,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延边中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一、本公司对延边中院的通知书的内容无异议,如延边中院受理债权人的申请,本公司将配合延边中院履行相关程序。
二、鸡西市新北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是供销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截止2011年4月30日,本公司欠债权人2063万元。
三、延边中院正在依法审查是否符合破产重整的立案条件,并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延边中院受理即本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重大不确定性。
四、即使延边中院受理上述申请,本公司如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
五、经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与战略投资者接触洽谈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置换等方面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