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1-02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门洪强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850,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9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104,793,620.8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479,362.09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5,239,681.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8,639,616.35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714,194.11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3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00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同意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经营计划》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1年度经营目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均不低于30%。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公司向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采购TPH和CIS》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8,285,8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二:《新康威和星地为公司提供线路板加工》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8,285,8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三:《公司向苏州智通销售专用打印/扫描模块及相关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四:《北洋集团为公司提供厂房、宿舍、物业、水电供暖等综合服务》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8,285,8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五:《公司向宝岩电气采购原配件》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8,285,8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年产50万台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推迟至2012年9月完成厂房建设与设备购置和调试,2013年全部达产;“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推迟至2012年9月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8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律师、陆建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