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九发 编号:临2011-012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5月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信”)与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世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3740万股份,转让价格189493346.00元;2011年5月4日中银信与沈仁荣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2500万股份,转让价格126666668.00元;2011年5月6日中银信与姜德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1260万股份,转让价格6384万元。
上述协议签署前中银信持有公司7500万股份,占总股本的29.88%,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中银信持续对外转让股权,导致浙江新世界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浙江新世界成立于2001年8月16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潢,物业管理。沈仁荣、姜德鹏均为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银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浙江新世界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持有公司3740万股份,占总股本的14.9%;沈仁荣将持有公司2500万股份,占总股本的9.96%;姜德鹏将持有公司1260万股份,占总股本的5.02%。
上述股权转让存在不确定性:(1)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均约定协议签署后25个工作日内股权受让方浙江新世界、沈仁荣、姜德鹏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由于支付金额较大,存在股权受让方不能全额付款的风险;(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均约定股权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交割过户,存在股份不能按期完成交割过户的风险。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公司股票于2011年5月12日复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九发
股票代码:6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沈仁荣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受让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1年5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份,有偿协议转让予信息披露义务人。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沈仁荣,性别:男,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码:33012119**********,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2500万股份的目的是财务投资。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没有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沈仁荣已与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一)转让方: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沈仁荣
(三)转让股份:*ST九发的2500万股股份
(四)转让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五)转让价款:人民币126,666,668元
(六)付款安排: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1266万元,作为定金。协议签署后的2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余款114,006,668元。
(七)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5月4日
(八)生效条件: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且定金支付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500万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9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ST九发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1年5月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九发
股票代码:6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德鹏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受让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九发公司、上市公司指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姜德鹏,日指工作日,协议指2011年5月6日姜德鹏与中银信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姜德鹏,性别:男,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码:13092319****28****,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存在。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九发公司1260万股份的目的是财务投资。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没有增加在九发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进行非交易过户。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受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姜德鹏
(二)本次转让股份数量及价款:
本次转让九发公司1260万股股票,占九发公司股份总数的5.02%,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384万元。
(三)转、受让双方约定的主要条件
协议签订后5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638万元(此款项作为协议保证金),协议签订后25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5746万元。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15日内完成交易股份过户。
(四)协议于2011年5月6 日在青岛市签订。
(五)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受让方支付638万元保证金后生效。
三、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九发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九发公司1260万股份(占九发公司股份总数的5.0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九发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
邮政编码:311215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受让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发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九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6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潢,物业管理。公司为杭州萧山房地产商会副会长单位,国家二级资质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纳税信用AAA级企业。现浙江新世界已发展成为集品牌、资金、人才、市场等各方面优势,融房地产投资、开发、工程管理、营销策划、装潢设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浙江新世界是浙江鼎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威斯汀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尊峪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丽晶置业有限公司、杭州铂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界太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威斯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波特菲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八家公司100%、1.25%、76%、100%、50%、90%、60%、90%的股份。
浙江新世界在飞速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行企业品牌战略,以提升城市生活品位为己任,以“居住酒店化”的产品内涵努力实现“创造城市经典”的建筑理念。现已开发“雷迪森财富中心”、“太古广场”、“柏丽轩”、“柏悦轩”等多个物产项目,即将开发“丽晶国际中心”、“香山四季”、“浪琴湾”等项目。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两人,缪玲红、李宇达分别持有新世界地产20% 、80%股权,其中李宇达所持有的浙江新世界所有的股权为代缪玲红持有,即浙江新世界的实际控制人为缪玲红,其具体情况如下:
缪玲红,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12119*********4,长期居住地:杭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情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家二级资质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工程管理、营销策划、装潢设计等。
2、浙江新世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
单位:元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交易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浙江新世界本次协议受让股份的目的系财务投资。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九发股份之股份或处置所持有九发股份之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交易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一)2011年4月30日浙江新世界的股东商议对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财务投资,经查阅九发股份年报、季报后认为该上市公司不存在债务负担,具有财务投资价值。
(二)2011年5月2日浙江新世界与中银信进行谈判,经浙江新世界股东决议,浙江新世界与中银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的方式与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740万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9%,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1年5月2日浙江新世界与中银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转让方: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三)转让股份:九发股份的3740万股股份
(四)转让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五)转让价款及支付对价:双方协商确定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89,493,346元,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
(六)付款安排:在协议签署后5日内,受让方将3800万元支付给转让方,此款亦作为定金。本协议签署后的25日内,受让方将余款151,493,346元支付给转让方。
(七)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5月2日
(八)生效条件: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及支付定金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新世界本次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493,346元,由浙江新世界以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
二、资金支付方式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第二条《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三、资金来源的声明
浙江新世界声明,本次交易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未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九发股份及其关联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九发股份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及未来12个月内对九发股份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对九发股份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亦无对九发股份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具体计划,但为增强九发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排除以财务支持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增强其自身盈利能力。
二、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并及时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改变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九发股份仍将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九发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九发股份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经营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本次交易对于九发股份的经营独立性并无实质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九发股份同业竞争情况
九发股份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范围包括:食用菌菌种的培育、产品养殖、加工、销售;包装物料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钢材的销售(以上国家有规定的,凭许可经营);蔬菜、水果、罐头、水产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菌的收购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4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潢,物业管理。目前不存在与九发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九发股份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九发股份不存在关联交易。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浙江新世界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九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过任何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浙江新世界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九发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任何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浙江新世界没有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计划,也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浙江新世界没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九发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九发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查,浙江新世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九发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 财务审计情况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浙江新世界2008年、2009年、2010年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浙江中信会计事务所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浙江新世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合并)
(一)、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二)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浙江新世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一、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换算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采用当月1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记账。期末,对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当日的市场汇价调整,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坏账核算方法
(1)采用备抵法—个别认定法核算坏账。
(2)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A、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7、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和实际成本核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10、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等类别。
(3)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残值率
交通工具 10 9.5% 5%
办公设备 5 19% 5%
11、主要税项
营业税 税率为5%;
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为7%,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教育费附加 费率为3%,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费率为2%,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25%,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1年5月9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受让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相关决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交易的声明;
5、收购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的说明;
6、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7、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五分开”的承诺;
9、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报告日前六个月内未买卖上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股权代持确认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资料;
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1年 月 日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ST九发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沈仁荣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沈仁荣与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烟台市胜利路201-209号10楼 |
股票简称 | *ST九发 | 股票代码 | 6001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沈仁荣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沈仁荣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500万股 变动比例: 9.96%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烟台市胜利路201-209号10楼 |
股票简称 | *ST九发 | 股票代码 | 6001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姜德鹏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北省沧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260万股 变动比例:5.02%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九发股份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新世界 | 指 |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银信 | 指 | 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2011年5月2日浙江新世界与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签署日 | 指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即2011年5月9日) |
日 | 指 | 工作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公司名称 |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缪玲红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1年8月16日 |
注册地点 |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100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000000019765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税务登记证号 | 浙税联字33018173151278x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潢,物业管理。 |
经营期限 | 2021年8月15日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 |
邮政编码 | 311215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221521957.86 | 457017283.40 | 276139657.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69549752.32 | 115541718.08 | 88214827.87 |
资产负债率 | 86% | 75% | 68% |
营业收入 | 2998693.86 | 102912048.94 | 35962604.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69549752.32 | 115541718.08 | 88214827.87 |
净资产收益率 | 4.8% | 6% | -0.8%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留地 |
缪玲红 | 女 | 330121**********24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杭州 |
邵林平 | 男 | 673*****1627 | 总裁 | 中国 | 杭州 |
虞万钧 | 男 | 330121**********11 | 监事、副总裁 | 中国 | 杭州 |
李宇达 | 男 | 339005**********18 | 总裁助理 | 中国 | 杭州 |
李志平 | 男 | 330121**********15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杭州 |
宣丹萍 | 女 | 339005**********29 | 职工监事 | 中国 | 杭州 |
董益玲 | 女 | 339005**********27 | 职工监事 | 中国 | 杭州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019139.60 | 21164860.23 | 5169802 |
短期投资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股利 | |||
应收利息 | |||
应收帐款 | 13167491.99 | 36092651.84 | 33429966.03 |
其他应收款 | 760187372.81 | 240648153.31 | 93989344.81 |
预付帐款 | 2118469 | 11887310.56 | 17849825.21 |
应收补贴款 | |||
存货 | 138980338.72 | 51261819.46 | 15155792.69 |
待摊费用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940472812.12 | 361054795.40 | 165594730.74 |
长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8477657.12 | 94813654.75 | 57917442.62 |
长期债权投资 | |||
长期投资合计 | 278477657.12 | 94813654.75 | 57917442.62 |
固定资产: | |||
固定资产原价 | 5278370.88 | 3762655.88 | 63087749.60 |
减:累计折旧 | 2706882.26 | 2613822.63 | 10460265.58 |
固定资产净值 | 2571488.62 | 1148833.25 | 52627484.02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净额 | 2571488.62 | 1148833.25 | 52627484.02 |
工程物资 | |||
在建工程 | |||
固定资产清理 | |||
固定资产合计 | 2571488.62 | 1148833.25 | 52627484.02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 |||
无形资产 | |||
长期待摊费用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
递延税项: | |||
递延税款借项 | |||
资产总计 | 1221521957.86 | 457017283.40 | 276139657.38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帐款 | 1270929.50 | 1010929.50 | 1181325.51 |
预收帐款 | 270644638.88 | 69712.88 | 69712.88 |
应付工资 | |||
应付福利费 | |||
应付股利 | |||
应交税金 | -944311.43 | 8510125.28 | 1629519.21 |
其他未交款 | -57428.72 | 98611.85 | 36991.85 |
其他应付款 | 781058377.31 | 331786185.81 | 118642691.50 |
预提费用 | 950000 | ||
预计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1972205.54 | 341475565.32 | 122510240.95 |
长期负债: | |||
长期借款 | 65414588.56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其他长期负债 | |||
长期负债合计 | 65414588.56 | ||
递延税项: | |||
递延税款贷项 | |||
负债合计 | 1051972205.54 | 341475565.32 | 187924829.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000000 | 80000000 | 80000000 |
减:已归还投资 | |||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 80000000 | 80000000 | 80000000 |
资本公积 | |||
盈余公积 | |||
其中:法定公益金 | |||
未分配利润 | 89549752.32 | 35541718.08 | 8214827.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549752.32 | 115541718.08 | 88214827.87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1521957.86 | 457017283.40 | 276139657.38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99120000 | 15000000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49977316.40 | 13233280.81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6641039.99 | 527860.44 | |
二、经营利润 | 42501643.61 | 1238858.75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2998693.86 | 3792048.94 | 5873388.98 |
减:营业费用 | 4239714.25 | 285000 | 87000 |
管理费用 | 3936253.20 | 3544915.53 | 15059942.70 |
财务费用 | -685277.39 | 1866179.80 | 6931757.17 |
三、营业利润 | -4491996.20 | 40597597.22 | -14966452.14 |
加:投资收益(投资净损失以“-”号表示) | 62764002.37 | -3103787.87 | -988747.86 |
期货收益(亏损以“-”号表示) | |||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 15089216.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46 | 5.49 | 256000 |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 58272000.71 | 37493803.86 | -1121984.00 |
减:所得税 | 10160138.03 | 1190242.06 |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表示) | 58272000.71 | 27333665.83 | -2312226.06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6498779.71 | 100249363.13 | 36072640.7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9272191.50 | 213143494.31 | 35381213.44 |
现金流入小计 | 745770971.21 | 313392857.44 | 71453854.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7949677.70 | 80291224.53 | 42466935.4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4017.00 | 599008.00 | 316104.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65813.85 | 9180227.14 | 386579.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1991468.29 | 150396402.90 | 12521750.92 |
现金流出小计 | 618500976.84 | 240466862.57 | 55691370.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69994.37 | 72925994.87 | 15762483.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 59349831.72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 59349831.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515715.00 |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20900000 | 4900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 122415715.00 | 49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15715.00 | 10349831.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65414588.56 | 5971603.8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866179.80 | 6931757.17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 67280768.36 | 12903361.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80768.36 | -12903361.0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54279.37 | 15995058.23 | 2859122.63 |
补充材料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8272000.71 | 27333665.83 | -2312226.06 |
固定资产折旧 | 93059.63 | 1876072.37 | 3411803.54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 |||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财务费用 | 1866179.80 | 6931757.17 | |
投资损失(减:收益) | |||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 -87718519.26 | -36106026.77 | -13555434.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 293500085.85 | -2662685.81 | 110035.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 10028841.56 | 5792118.64 | -15678220.10 |
其他 | -146905474.12 | 74826670.81 | 3685476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69994.37 | 72925994.87 | 15762483.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其他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019139.60 | 21164860.23 | 5169802.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164860.23 | 5169802.00 | 2310679.3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54279.37 | 15995058.23 | 2859122.63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烟台市胜利路201-209号10楼 |
股票简称 | 九发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1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新世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100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浙江新世界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740万股 变动比例: 14.9%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