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5月10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田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发项目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委派保荐代表人曹再华女士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曹再华女士和巴永军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曹再华,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行业务支持总部高级经理,曾参与双良节能公开增发、康缘药业公开增发、蓝色光标IPO等项目的现场内核工作,并参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工作。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批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竞标参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关于拟参与购买肃宁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并支付1500万元履约保证金:此次竞标主要是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和建设肃宁县原皮毛市场扩建二期工程。根据最终挂牌竞拍情况,再作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公司向深交所申请了暂缓披露。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土地竞拍并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竞标参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参与肃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并成功竞得肃土挂告字【2011】9号土地使用权,与肃宁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具体情形如下:
一、土地概况
1、地点:土地位于肃宁县尚村皮毛市场南路北侧,市场东路西侧;
2、出让面积:38725.3平方米;
3、使用年限:40年;
4、用地性质:商服用地;
5、容积率:≤2.0;
6、建筑密度:25%-45%;
7、绿地率:≥10%;
8、竞拍成交价格:人民币2390万元;
9、项目准入要求:根据肃宁县国土资源局要求,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原皮毛市场扩建二期工程总体规划》进行工程实施。
二、肃宁县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告土地招拍挂成交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20日。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交确认书;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