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项目总承包委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1-013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总承包委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主要内容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5月10收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分公司”)发来的《5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总承包委托书》,主要内容如下:
1、承包项目:济南分公司5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改造(原装置拆除,新建4万吨/年硫磺装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承包单位: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费用:以双方签订的EPC合同为准。
4、计划工期:2011年5月18日-2011年11月28日。
5、工程地点:济南分公司厂区内。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济南分公司暨济南炼油厂始建于1971年,1975年开始投产炼制原油,1984年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2000年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方案,企业进行重组改制,实现主辅分离,主业部分组建成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目前具有500万吨/年原油综合加工配套能力, 固定资产原值35.7亿元。主要有常减压蒸馏、重油催化裂化、延迟焦化、润滑油、柴油加氢、聚丙烯等32套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液化气、石油焦、聚丙烯、硫磺等50余个品种、牌号。
2、济南分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在2010年度,本公司与济南分公司发生工程设计业务金额计5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0.30%。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以后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将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且对本公司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公司与济南分公司签订该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工程系总承包工程,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济南分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具体合同的有关事项待正式签订EPC合同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