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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1-02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公司将收购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针织”)40%股权,收购价格为22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公告2011-022)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九江针织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针织60%股权,注册资本仍为3500万元。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此次股权收购的相关协议文本及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1-022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将收购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针织”)4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2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完成“九江维科工业园区”针织产业的跨地域转移,加大对公司现有针织产业资源的重组、整合, 加快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公司将收购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针织”)4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200万元。

      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表决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0月11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住所: 九江市浔阳东路278号

      法定代表人: 冯炎木

      经营范围: 棉纱、化纤纱、针梭织面料、服装、服饰品、纺织染料助剂生产、销售;纺织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纸箱制品加工、销售;打字复印(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脑销售及培训、服装培训(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股东:冯炎木、钱明华、罗时贯、黄子荣、倪文良、杜道益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890.97万元,净资产3003.32万元,2010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78.30万元,净利润-138.97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0年1月15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500万元

      住所: 九江市庐山区化纤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黄福良

      经营范围: 棉纱、化纤纱、针梭织面料、服装、服装品生产和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针纺织机械及配件、纸制品加工与销售;织染料助剂生产与销售。

      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九江针织总资产5445.16万元,总负债2092.42万元,净资产3352.74万元,2010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55万元,净利润-147.26万元。

      (2)截至2011年4月30日(未经审计),九江针织总资产16183.20万元,总负债12730.78万元,净资产3452.42万元,2011年1-4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42.79万元,净利润-41.72万元。

      3、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依据2011年4月30日未经审计的九江针织财务表报,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针织40%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为1380.97万元,截至目前,九江针织已收到九江市人民政府约40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项(放在“专项应付款”科目,未计入净资产),该笔款项已投入到设备购置等园区建设中,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与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按权益比例共同享有,考虑到相关税费、折旧等因素,经公司与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本次九江针织40%股权的收购价定为2200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

      2、本次收购系为完成“九江维科工业园区”针织产业的跨地域转移,加大对公司现有针织产业资源的重组、整合, 加快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

      3、本次收购对公司的损益和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4、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九江针织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仍持有九江针织60%股权,公司实际持有九江针织100%股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2011年4月)

      3、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九府厅抄字[2009]289号)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1-02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 9日、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询问公司管理层,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筹划上述行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说明并承诺如下: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存在针对维科精华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其他说明

      (1)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维科精华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合作有四项石墨烯专利” 、“维科精华的合作方中科院刘兆平团队石墨烯技术已经领先全球”等相关报道,经公司询问联营企业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后,得到明确回复:该公司目前仅有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唯一的产业实体,其主要从事手机电池生产;同时,动力锂电池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若上述事项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对外进行披露。

      2009年7月23日,维科电池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签订了《联合组建动力锂电池技术研究中心协议书》,但合作仅限于双方在仪器设备上的共享,并且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各方自主提出在‘中心’立项的课题,并全额资助在‘中心’开展的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出资方所有。”因此,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已研发出的和未来研发出的包括“石墨烯”在内的所有成果与维科电池无关,维科电池也并不存在“石墨烯”项目。

      (2)另外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维科精华即将推出大型股权激励方案,涉及众多中高管” 等相关报道,经询问公司管理层:公司目前并不存在针对高管股权激励的意向。

      (3)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277.55万元,主要源于公司两块房地产项目交付产生的利润。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水岸枫情”和“城市桃源”两块房产项目仅剩约7415万元的预收账款;同时,绝大部分房屋已销售完毕。在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房产开发项目和后备土地的情况下,公司房产业务存在着不可持续性。

      五、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