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1-021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3 |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27 |
●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18日 |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5月25日 |
一、通过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至2011年5月1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901,9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共计派发股利270,580,500.00元。
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7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7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18日 |
(二)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9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5月25日 |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1年5月1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本次利润分配,除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日所持全部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77-8372708 传 真:0477-837174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204室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索跃峰、卢丹
七、备查文件目录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