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1—006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0,232,373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对价支付
2007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截至2006年11月20日实施股权转让后的总股本1,062,024,311股为基准,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莲花集团)、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称农开公司)、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安科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祥恒)以其合法持有的136,500,000股莲花味精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实施及复牌情况
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至1月29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121人,代表股份678,944,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3%,赞成本股改方案的股份数为637,386,8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88%。根据表决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7年2月14日,公司股票于2007年2月16日复牌,对价股份于2007年2月16日上市。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出售价格将不低于4.0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如有违反出售价格承诺的出售交易,将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农开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均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法定承诺: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莲花味精股改实施后至今不存在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莲花味精股改实施后至今不存在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发生了变化,其中涉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数变化情况为:
莲花集团因无法偿还债权人债务,经拍卖及法院裁定程序转让及让渡了其所持部分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为:1)2008年7月20日,经法院和解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6,000,000股,并于2009年2月5日完成过户手续。2010年8月3日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前述股份上市流通,截止本公告日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已将前述股份全部通过二级市场转让;2)2009年5月18日,经拍卖及法院裁定的程序转让给深圳世纪元丰投资有限公司2,250,000股,并于2009年6月12日完成过户手续。2010年8月3日深圳世纪元丰投资有限公司前述股份上市流通,截止本公告日深圳世纪元丰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前述股份全部通过二级市场转让;3)2009年10月26日,经拍卖及法院裁定的程序转让给李强(身份证号:320302197802082817)17,500,000股,并于2009年12月25日完成过户手续。2010年8月3日李强前述股份上市流通,截止本公告日李强已将前述股份全部通过二级市场转让;4)2009年12月7日,经相关债权转让合同转让给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54,000,000股,并于2009年12月11日完成过户手续。农开公司本次股改执行对价后所持股份和本次受让自莲花集团的股份合计126,434,773股,占总股本的11.91%。农开公司所持有的莲花味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于2008年6月3日上市流通53,101,200股股份,于2010年8月3日上市流通53,101,200股股份。截止本公告日,农开公司未将前述股份出售或转让。
四、股改后至今限售解禁情况
1、2008年6月3日,农开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祥恒分别将所持有的53,101,200股、53,101,200股、32,006,654股莲花味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未违反原股改限售承诺。
2、2010年8月3日,农开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世纪元丰投资有限公司、李强分别将所持有的53,101,200股、18,311,400股、6,000,000股、2,250,000股、17,500,000股莲花味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未违反原股改限售承诺。
五、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书》,认为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0,232,37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5月1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序号 |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 1 |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 | 20,232,373 | 20,232,373 | 1.90 |
| 合计 | 20,232,373 | 20,232,373 | 1.9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总量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无差异,上市主体及各主体上市数量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见本文“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之“2、股改实施后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2)天安科技所持有的78,260,870股莲花味精限售流通股股份以及莲花集团所持有的45,659,414股莲花味精限售流通股股份暂无解除限售计划。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5,891,787 | 6.20% | -20,232,373 | 45,659,414 | 4.30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78,260,870 | 7.37% | 78,260,870 | 7.37 |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7、内部职工股 | |||||
| 8、高管股份 | |||||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4,152,657 | 13.57% | -20,232,373 | 123,920,284 | 11.67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17,871,654 | 86.43% | 20,232,373 | 938,104,027 | 88.3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917,871,654 | 86.43% | 20,232,373 | 938,104,027 | 88.33 |
| 三、股份总数 | 1,062,024,311 | 100% | 1,062,024,311 | 100% | |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