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1-01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每股转增1股
● 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扣税前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7元,扣税后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63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8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9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5月2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2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5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87,252,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107,709.86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287,252,99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574,505,996股。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9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5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实施办法:
(1)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3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63元;如该类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2、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公司送转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其原则为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送转股,送转股过程产生的不足一股的零碎股份,登记公司将按照数量大小顺序进行排列;零碎股份数量形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并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一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转股方案。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87,252,998 | 287,252,998 | 574,505,996 |
| 股份总数 | 287,252,998 | 287,252,998 | 574,505,996 |
七、按新股本摊薄的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74,505,996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
八、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15-4146825;
3、传真:0415-4142821;
4、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
5、邮编:118001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