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1-0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5月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设立“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性住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拓宽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司将委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性住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偿债主体: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计划额度:不超过30亿元。
(4)债权计划期限:七年。
(5)利率:债务金额的50%按照固定利率6.4532%计息;另外50%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1% ,浮动利率计息部分的年债权收益率不低于5.44%且不高于8.16%。
(6)资金用途:公司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
本事项尚需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
2、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为公司设立“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性住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申请设立“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性住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筹集资金。本次设立的债权投资计划将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提供担保,出具担保函,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保证范围: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所产生的债权收益、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全部金额。
(3)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止。
(5)担保费用:公司向上海城投总公司一次性支付担保费6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3、关于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