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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小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 18 人

      代表股份 1,279,399,145 股

      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1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议案》

      同意 1,279,399,145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刘兴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