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万科为宁波金色城市项目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1-2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万科为宁波金色城市项目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宁波金色城市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宁波万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万港”)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6亿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万科”)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万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商贸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荣先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零叁佰柒拾伍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施工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万港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3月31日,宁波万港资产总额112005.13万元,负债总额52289.56万元,净资产59715.57万元,目前暂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24.35万元,净利润-168.26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万港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6亿元,深圳万科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合同项下宁波万港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深圳万科为宁波万港有关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宁波金色城市项目的顺利开发。宁波金色城市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进展顺利。宁波万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4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74.22亿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3.8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1-2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万科为东莞长安万科中心项目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东莞长安万科中心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东莞市长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长安万科”)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3亿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万科”)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东莞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由于长安万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担保经过东莞万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长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富民路50号CS6栋303室
法定代表人:周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千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长安万科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3月31日,长安万科资产总额108119.29万元,负债总额107126.09万元,净资产993.21万元,目前暂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9.33万元,净利润-7.0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安万科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3亿元,东莞万科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合同项下长安万科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东莞万科为长安万科有关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东莞长安万科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发。东莞长安万科中心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进展顺利。长安万科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4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74.22亿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3.8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