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1-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九时正,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五洲皇冠假日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或者“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337,186,889股,占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份总数的84.58%。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1人,持有股份总数为66,393,223,0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7%;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持有股份总数为6,943,963,79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并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年会但仅可于会上就有关决议案投反对票。
股东年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天普先生主持。在任董事14名,在任监事9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德水先生和马蔚华先生、监事会副主席张佑才先生、监事陈明政和蒋振盈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和部分副总裁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年会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下列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化《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0,327,7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29,475,389股 ,占 99.998838 % ;
反对: 852,400 股,占 0.001162 %。
(二)审议通过中国石化《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0,261,7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29,432,789股 ,占 99.998869 %;
反对: 829,000股 ,占 0.001131 %。
(三)审议通过中国石化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03,722,0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02,860,989股,占 99.998825 %;
反对: 861,100 股,占 0.001175 % 。
(四)提取人民币200亿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4,766,0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29,792,689股,占 99.993218 %;
反对: 4,973,400股,占 0.006782 % 。
(五)审议通过中国石化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4,792,5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29,765,389股,占 99.993145 %;
反对: 5,027,200股,占 0.006855 %。
(六)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4,819,8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29,825,789股,占 99.993190 %;
反对: 4,994,100股,占 0.006810 %。
(七)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中国石化2011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5,381,0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330,354,789股,占 99.993146 %;
反对: 5,026,300股,占 0.006854 %。
(八)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4,437,1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69,677,525,988股,占 95.013378 %;
反对: 3,656,911,201股,占 4.986622 %。
(九)给予中国石化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建议。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334,573,88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67,671,765,362股,占 92.278119 %;
反对: 5,662,808,527股,占 7.721881 %。
(十)选举傅成玉先生为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278,139,636股, 结果如下:
赞成: 73,060,109,168股,占 99.702462 %;
反对: 218,030,468股,占 0.297538 %。
本议案为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持有中国石化的股份比例为75.84%)于2011年4月20日提交的补充提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中国石化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李丽萍、王爻律师出席了股东年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股东年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股东年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股东年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中国石化A股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九时半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牌,并将于2011年5月16日上午九时半起复牌。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年股东年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2011年5月13日
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的H股证券登记处。
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1-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5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
会议应到会董事15人,实际到会1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德水先生和马蔚华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均授权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小津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王天普副董事长召集、主持。经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下列议案:
一、选举傅成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