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后续公告
2011-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关于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从中国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电”)获悉,中国风电为整合其系统内部的管控资源,将中国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国际”)持有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协合”)49%的股份由原转让至中国风电在天津市设立的天津协合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在北京设立的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协合投资有限公司为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
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系中国风电子公司,为法人独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51%,不会对公司在吉电协合的权益产生任何影响,公司同意放弃吉电协合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公司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