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勇 ○编辑 全泽源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日前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2011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PE/VC(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应该是发展和规范并重,对PE/VC行业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监管体制,对没有系统性风险的中小型基金,中央监管部门没有必要监管。
曹文炼表示,“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应该是发展和规范并重。我们有些上市公司,或者是国有企业,高净值的个人等,在目前中国的政策环境,特别在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比较愿意追求短期利益,追求尽快分红,所以很难培育成熟的有独创能力的管理人队伍。所以,国内PE管理队伍,离成熟阶段还有较大的距离。“十二五”期间LP的发展仍然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十二五”规划是要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制。
“第二个重要的问题是监管体系的明朗化和制度化的问题,到底是两级监管更适合还是一级监管更适合?都由中央监管部门来备案还是分为中央和两级监管更适合?”曹文炼主张两级监管体制,对没有系统性风险的中小型基金,中央监管部门没有必要监管。
第三,关于税收方面。曹文炼认为,“‘十二五’规划里专门提到,‘十二五’期间要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中国已经发展到现在的阶段,区域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出卖土地收入来搞建设,局部副作用越来越明显。虽然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间,正面的积极作用还是主要的,但是发展到现在,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主要把一些财产税和一些小的税种下放给地方,跟PE行业有关的是应该资本利得税。这样才能鼓励投资者坚持投资和扶持企业长远发展的价值。”
“最后,行业应该关心的就是资本市场的退出政策,”曹文炼表示, IPO渠道对这个行业的诱惑太大了,所以,并购市场、杠杆融资和并购贷款等金融创新很难发展起来。这个行业的成熟一方面要求主体由个人和实业企业转向机构投资人。第二个重要条件就是退出由IPO转向主要以并购为主,这才是我们行业真正成熟健康发展的标志。
曹文炼认为,PE/VC的投资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对创业板的推出,对现有股票发行制度的深化改革都是很大的挑战和考验。他认为,“十一五”时期PE行业大发展,它的意义不亚于当年的股份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