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时娜 彭超 ○编辑 朱绍勇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王林在“ETF及其他指数产品发展研讨会”上表示,下一阶段将从完善审核、优化产品结构、控制风险等角度,支持指数基金发展创新。
王林指出,总体上看,当前内地ETF及其他指数产品运作平稳,跟踪误差、折溢价率等主要指标达到了较高水平,为基金业和交易所的产品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下一步的衍生产品创新及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与成熟市场相比,无论是从公募基金占比还是股票市场占比来看,内地指数基金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广阔的创新和发展空间。
王林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动内地指数基金的发展。第一,完善产品审核机制,支持指数基金发展。2010 年,证监会简化产品审核程序,取消了普通指数产品的评审会环节。2011 年,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分类审核机制,专门增加了指数基金的审核通道,1-4月份已受理23只指数基金(同期受理主动型股票基金的数量为31只),指数产品进入了加速发展轨道。
第二,大力推动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目前,内地指数基金风格差异并不显著,知名度和认可度不高,产品缺乏持续发展潜力。随着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业务的推出,《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指数化产品的投资策略、风险管理工具将更为丰富,投资范围将不断扩大,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需求、结构清晰、风险可控、特色鲜明的创新产品。
第三,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产品安全运行。ETF产品在高效运转的同时,也给交易系统和结算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需要基金公司、交易所、登记公司、指数公司、证券公司等参与主体精诚合作、通力配合。证监会将不断总结ETF 的运作经验,梳理产品运作中的风险点,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加强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完善ETF的运行机制,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第四,注重差异化发展,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指数化产品与主动型产品代表不同的投资理念,对技术系统和后台运营的依赖较大,同质性强,竞争激烈、集中度高。从海外经验看,基金公司的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会逐步出现分化,ETF因缺乏吸引力而清盘的事例时有发生。基金公司一定要认真分析形势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自身在行业发展中的定位和竞争优势,不能盲目拼抢指数资源、随意发行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