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专版
  • 8:专版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零距离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1年5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5月16日上午9:30在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羽韬律师、章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800,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08%。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为湖南利欧泵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长沙天鹅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800,2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301,600,564(150,800,282×2)票,选举结果如下:

      林仁勇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50,800,28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程衍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50,800,28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呈斌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作 2010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进行了介绍。《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11年4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羽韬律师、章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鉴于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洪玲斐女士主持,应到职工代表80人,实到职工代表79人。经过认真讨论,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颜灵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1年5月17日

      附颜灵强先生简历:

      颜灵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月生,中专学历。2001年,进入台州利欧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工作。现任本公司党委组织委员、一号路党支部书记、园林机械厂副厂长。颜灵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颜灵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