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专版
  • 8:专版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零距离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零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公告
  •  
    2011年5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6版:信息披露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零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公告
    2011-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鸿利光电

      (二)股票代码:300219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273.3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100万股

      其中首次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

      联 系 人:周家桢

      电 话:020-86733958

      传 真:020-86733777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保荐代表人:赫涛、刘芳

      电 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7566

      

      发行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