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鸿利光电
(二)股票代码:300219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273.3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100万股
其中首次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
联 系 人:周家桢
电 话:020-86733958
传 真:020-86733777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保荐代表人:赫涛、刘芳
电 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7566
发行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