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版)
本基金充分考虑本基金各资产投资比例要求从而构建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截至2011年3 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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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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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积极投资前五名与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2)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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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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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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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持有的全部债券。
6、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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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截至2011年3 月31日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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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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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1: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3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场外、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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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转换费
本基金目前仅可办理场外转换业务,场内暂未开通基金间转换业务。
具体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及转换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3月1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赎回费: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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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转换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1月13日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因原董事Ciro Beffi先生于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原监事Pierre Bouchoms先生于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推荐Massimo Mazzini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推荐Andrea Vismara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2010年11月,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由Massimo Mazzini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Ciro Beffi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同意Andrea Vismara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Pierre Bouchoms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本公司已将董事、监事任免的有关材料上报深圳证监局备案,据此对“三、基金管理人”的“(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和“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中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
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0年11月1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中增加了广州分公司等内容。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新增2家机构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5、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一章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数据截至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
6、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一章的投资业绩内容,数据截至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更新了2010年10月3日至2011年4月2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7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789,273,870.80 | 91.02 |
其中:股票 | 789,273,870.80 | 91.02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89,856.00 | 0.02 |
其中:债券 | 189,856.00 | 0.0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76,778,157.95 | 8.85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888,973.93 | 0.10 |
7 | 合计 | 867,130,858.6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652,543.45 | 0.32 |
B | 采掘业 | 95,063,135.40 | 11.42 |
C | 制造业 | 288,236,633.99 | 34.63 |
C0 | 食品、饮料 | 42,586,041.34 | 5.12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3,067,382.00 | 0.37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20,153,419.48 | 2.42 |
C5 | 电子 | 4,967,430.51 | 0.60 |
C6 | 金属、非金属 | 72,439,311.33 | 8.7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10,314,275.54 | 13.26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2,293,653.69 | 3.88 |
C99 | 其他制造业 | 2,415,120.10 | 0.29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8,994,078.48 | 2.28 |
E | 建筑业 | 23,309,055.22 | 2.80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34,286,466.46 | 4.12 |
G | 信息技术业 | 25,946,737.31 | 3.12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1,887,694.84 | 2.63 |
I | 金融、保险业 | 211,232,758.12 | 25.38 |
J | 房地产业 | 40,895,060.54 | 4.91 |
K | 社会服务业 | 7,715,390.26 | 0.93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082,391.56 | 0.13 |
M | 综合类 | 17,971,925.17 | 2.16 |
合计 | 789,273,870.80 | 94.8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682,211 | 23,702,352.99 | 2.85 |
2 | 601318 | 中国平安 | 455,785 | 22,543,126.10 | 2.71 |
3 | 600016 | 民生银行 | 3,737,396 | 20,892,043.64 | 2.51 |
4 | 601166 | 兴业银行 | 570,604 | 16,382,040.84 | 1.97 |
5 | 601328 | 交通银行 | 2,831,555 | 16,111,547.95 | 1.94 |
6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171,186 | 15,951,553.32 | 1.92 |
7 | 600030 | 中信证券 | 947,039 | 13,230,134.83 | 1.59 |
8 | 601088 | 中国神华 | 448,681 | 13,052,130.29 | 1.57 |
9 | 601939 | 建设银行 | 2,424,834 | 12,051,424.98 | 1.45 |
10 | 000002 | 万 科A | 1,315,415 | 11,430,956.35 | 1.37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189,856.00 | 0.02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89,856.00 | 0.02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6 | 川投转债 | 1,600 | 189,856.00 | 0.02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60,530.0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101,037.87 |
4 | 应收利息 | 17,653.28 |
5 | 应收申购款 | 209,752.77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88,973.93 |
成立时间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9年4月3日-2009年12月31日 | 31.11% | 1.75% | 36.80% | 1.87% | -5.69% | -0.12% |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 -12.63% | 1.51% | -11.77% | 1.50% | -0.86% | 0.01% |
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31日 | 2.74% | 1.30% | 2.92% | 1.29% | -0.18% | 0.0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1年3月31日 | 17.69% | 1.59% | 24.23% | 1.63% | -6.54% | -0.04% |
申购金额M(元)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 M <250万 | 0.8% |
250万≤ M <500万 | 0.4% |
M≥ 500万 | 每笔1000元 |
持有年限(Y) | 场外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