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编号:临2011-011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送红股5股,即每股送红股0.5股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 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6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004元
● 股权登记日:2011 年5 月20 日
● 除权(除息)日:2011 年5 月23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 年5 月2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5 月26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2011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9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5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含税),即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送股和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04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4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6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0日
除权日(除息日):2011年5月23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1年5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26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1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公司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外,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红股
派送红股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将所送派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本结构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加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送股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94,687,720 | 98.62 | 147,343,860 | 442,031,580 | 98.6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12,280 | 1.38 | 2,056,140 | 6,168,420 | 1.38 |
股份总数 | 298,800,000 | 100% | 149,400,000 | 448,200,000 | 1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448,2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0 年度每股收益0.44元/股。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 号
联系电话:0898-66532987 联系传真:0898-66780881
联系人: 齐苗苗 蔡 专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