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发布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宣告自2010年12月2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辽通化工”(股票代码:000059)进行估值。
2011年5月16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辽通化工”(股票代码:000059)复牌,且于当日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1年5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辽通化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一十七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1年第5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163303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8月1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1年5月16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5月16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1年5月18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5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5月1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3、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鑫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民生证券、宏源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东海证券、国元证券、方正证券、中航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广发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莞证券、中山证券、万联证券、天相投顾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