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长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856 编号:临2011—005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7日上午在长百集团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50,28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大湑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以下各项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长春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应收款全额计提减值的议案》;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50,28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律师王氐明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
本所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