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1-1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配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4日
除息日:2011年5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3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1年5月4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5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底总股本679,184,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918,463.3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4.发放范围:截至2011年5月2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现金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4日
2、除息日:2011年5月25日
3、现金分红发放日为2011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开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王伟、季诚建所持有的176,940,654股股份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71)64726275,64787381
传真:(0571)64726275
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555号本公司证券部
邮编:311600
咨询联系人:李明乔、王潘褀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0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