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1-01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了《关于增选董事的临时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5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9:3 0在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廷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95,3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6,065,960股的39.37%。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
三、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公告如下: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3、关于2011年年度支付关联债务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的事项
3.1、由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总承包工程,合同总额92,158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82,652.54万元,余款待审计并按公司相关程序审批后支付。
赞同121,257,038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97.78%;反对0 股;弃权2,750,678股, 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2.22%。
关联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2、由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承包的BOOM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合同总额为25,316.6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20,730.22万元,余款待审计并按公司相关程序审批后支付。
赞同124,007,71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3、由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承包的大别山BOOM项目EPC工程款结算金额为22,964.69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21,096.84万元,余款按公司相关程序审批后支付。
赞同124,007,71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4、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债权43,166万元,同意续借1年。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3.5、2011年年度向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借款不超过1.5亿元,用于其归还银行贷款及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1年。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3,126,150.25 元,按相关法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312,615.0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333,943,622.29 元,2010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81,197,937.51元。
公司2010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并用于经营。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7.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李德军先生2010年年度述职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7.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杨汉刚先生2010年年度述职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7.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2010年年度述职报告》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63万元。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兑付专职董事、监事2010年年度薪酬余额的议案》
同意根据考核结果足额向专职董事、监事兑付2010年年度薪酬余额。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年度总额6万(税后),按月发放,自2011 年1月起执行。
11、增选丁振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赞同195,310,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1-1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于2011年5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形成的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更换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罗廷元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职务。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一致选举董事丁振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