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股票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1-01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或“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10:30在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1年4月21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7604.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4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小如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二、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王丹舟、袁培初、吴志美向董事会递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丹舟代表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认为,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