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1-026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11:00时至上午12: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俞亚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303,256,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256,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关联高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241,216股,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42,015,661股。
表决结果:同意42,015,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二)律师姓名:傅浩 李倩
(三)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大会议案、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