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置业 编号:临2011-009号
上海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1,728,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8%。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恒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赞成:71,311,752股,反对:0股,弃权:416,50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予以通过。
五、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七、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特别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同意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中文全称: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GHAI PROSOLA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同意公司将经营范围修改为:“1、产业投资;2、铁矿开采,铁精粉生产销售;3、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采、选、冶炼;4、非金属矿及相关副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与深加工;相关的硫化工及其延伸产品、精细化工产品;5、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
同意授权董事会:1、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上述相关变更手续,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2、根据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特别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选举陈冠全、黄福生、刘正兵、周清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汪月祥、毕凤仙、佟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董事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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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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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会议选举翟金水、苏新龙二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穆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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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71,728,2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普通决议的规定,本议案以到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予以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