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1-0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在海南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听涛C厅会议室(注:因该酒店观潮D厅会议室临时装修,实际会议地点改为该酒店听涛C厅,并在现场制作了指示牌)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48,811,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7%。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方案。
5、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是: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永审字(2011)第11007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121,672.46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58,576,922.09 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420,455,249.63 元。鉴于公司在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前无法进行分红,因此,董事会建议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具体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
7、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1—012)。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委派陈默、韩宇烈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