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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1—00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0日在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4月14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通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持有和代表股份301,536,1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9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明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1,536,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1,536,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1,536,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1,150,281.79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75,302.23元,加上2009年未分配利润315,215,778.77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3,390,758.33元。

      考虑到公司2011年经营计划、重点技术改造工程所需以及保证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343,390,758.3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1,536,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1,536,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关于预计201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关于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1,536,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先生、黄鹏先生为本次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