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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临2011-013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0日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92,093,43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1.4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威东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3、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鉴于公司2010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对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会议同意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10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

      7、审议通过《2010年董事长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会议同意董事长2010年薪酬按25.70万元标准发放,自2010年1月起执行。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2011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会议批准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公司2011年度借款额度为54,962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在该额度内核准单笔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2011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391,915股,反对15,701,51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

      会议批准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公司2011年度借款额度为19,338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在该额度内核准单笔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崔白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