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2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5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对部分营销及技术、售后骨干人员实施一次性特别嘉奖的议案。
鉴于目前已顺利实现了包括星玛电梯等在内部分重要的目标性客户的市场开拓,从而为公司业务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对参与项目的营销及技术、售后骨干人员实施一次性特别嘉奖,总奖励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涉及人员共计107名,其中市场开发的核心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华峰和营销总监彭胜国,分别奖励人民币30万元和39万元。以上奖励额度不计入公司201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2011年员工薪酬的实施范围,属特殊奖励。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特别嘉奖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能够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激励和促进作用。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公告》。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事项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事项总结》。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公告》。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通过向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6、关于增资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机公司)系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机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1011421456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上海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法定代表人为纪德法,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配件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主要从事电梯变频器的加工和装配业务,以及工控类变频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电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50万元,持有电机公司95%股权;软件公司出资50万元,持有电机公司5%股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电机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714.34万元,净资产为1,925.24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759.44万元。
根据电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工控类变频器业务的市场拓展力度,公司现拟对电机公司进行单方面现金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计入电机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电机公司99.5%的股权。本次增资事项已获得软件公司确认同意,并承诺放弃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电机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 股 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950 | 99.5 |
2 | 上海新时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50 | 0.5 |
合 计 | 10,000 | 100 |
本次增资款项将主要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以及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其中,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4,5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万元,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7、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20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2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
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
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资报告》确认。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1 | 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5,788 |
2 |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8,806 |
3 |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3,954 |
合计 | 18,548 |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61.49万元。
二、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尚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561.49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简要情况:
(1)本次超募资金用途:
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2)资金使用概况:
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投资内容 | 投资概算 | 备注 |
房屋购置费(含购置税费) | 1640万元 | 拟为上海市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3503单元 |
房屋装修及办公设施建设费 | 70万元 | —— |
信息化建设费用 | 10万元 | ——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20万元 | —— |
投资合计 | 1740万元 | 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自有资金240万元 |
总投资预计为1,74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剩余投资则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投资内容 | 投资概算 | 备注 |
房屋购置费(含购置税费) | 4725万元 | 拟为上海市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3504单元 |
房屋装修及办公设施建设费 | 190万元 | —— |
信息化建设费用 | 40万元 | ——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45万元 | —— |
投资合计 | 5000万元 | 其中,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自有资金500万元 |
总投资预计为5,0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剩余投资则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上述投资将采用公司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进行。
上述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事项合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差额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拟设立地点位于上海市中央商务区的北外滩航运中心区域内。该商业楼宇总高47层,由上海信虹房地产有限公司建造,已取得相关房屋预售许可证。
公司拟在上述地点设立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并作为其经营场所,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同时开展相关市场人员的招聘和培训,以及信息化管理。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主要实施原因:
(1)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是公司重要的战略性布局。
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在巩固公司在电梯领域业务地位的基础上,正逐步向工业控制和驱动产品领域延展。目前电机公司在工控变频器领域业务持续增长,市场开拓正处于快速上升期,客户数量激增,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强工控类变频器业务的市场开拓,故决定实施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建设工作;同时作为该领域市场的竞争参与者,电机公司也需要不断提高行业知名度。因此,建设一个稳定且区位适当的营销总部,将切实增强电机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可信度和知名度。
同时,针对金融危机后海外市场正在全面复苏的有利形势,公司也有意加快海外市场的拓展,提升品牌知名度,并已适度调整了海外业务的营销结构,以使海外业务更具市场竞争力。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作为公司各项业务进入国际市场的窗口,将与公司已在香港和德国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形成内外联动,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便于及时了解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更为有效地执行公司海外业务的开拓计划。。
(2)将海外业务和工控类变频器业务的营销体系进行有效整合,有利于公司变频器走向国际。
随着工控领域变频器业务的全面推进,海外市场的准备以及与国际先进技术进行交流的任务日益迫切,公司正着力规划现有的海外业务经营模式,寻求业务上的创新。同时,随着变频器和一体化产品在境外高端市场的产品准入认证的陆续获得,公司在国际市场开拓的产品链更加丰富,已具备了全面进军海外的业务条件。因此,从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国际化业务,加快公司建立和完善全球销售、服务网点建设,强化和贯彻“服务营销”、“技术营销”理念,提高服务响应速度的战略意图出发,同时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并密切相关业务协作,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采用购置方式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有利于经营的稳定性。以往,公司及子公司营销机构普遍采用经营场所租赁形式,存在着场所不固定、房东随意提租的风险,不利于长期持续经营;且租赁用房的租金波动较大,以上海地区为例,商业楼宇的租金近年来已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公司综合比较了中央商务区内各目标性区域的楼宇租金与购置费情况,发现存在着租金费用远高于产权房年摊销费用的情况。因此,在相关购置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选择采用购置方式是相对有利的。
(4)选择北外滩航运中心区域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服务效率的提高和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在上海近郊地区开展经营活动,虽然制造业的区位优势突出,但服务贸易的区位优势则相对不足。对于多次交易性质的客户,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不利于其多次走访和洽谈。而海外和工控类变频器两项业务在客户获得、客户保留、客户忠诚和客户创利上都需要更为贴近其行业特性,一个区位相对优势的营销场所更有利于业务的达成。因此,选择航运中心区域建设营销总部,能够有效摆脱公司地处市郊的业务困境,更为贴近海外贸易伙伴和港口、船用、海上设备以及矿业冶金等客户,充分发挥公司工控类变频器在上述行业领域的优势和特色,有效地强化公司营销的服务和技术特性。
同时,选择航运中心区域建设营销总部,还能够摆脱公司地处市郊所面临的人才困境,有利于更广泛地吸纳海外和工控类变频器业务的高素质营销、技术人才,充分利用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区位优势,满足公司的优秀人才需要。
(5)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是完善、提升和巩固公司品牌地位的需要。
面向世界,追求最好,首先就是要与世界先进的管理文化接轨,优质高效的商务型营销总部、优秀精益的制造中心、一流可靠的技术和产品、系统先进的管理文化是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四个基础。建设营销总部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度,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将切实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3、预计经济效益: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并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建立,有助于公司做精做深海外和工控类变频器两大市场,促进业务持续增长,有助于完善营销布局,促进公司营销管理的升级和营销团队的培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把握更多的市场机遇,从而间接地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
4、风险分析与对策: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实施风险主要表现为经营风险。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建设,以及相应的品牌建设,将对相关业务的市场拓展、营销管理、人员培养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如何引入高层次贸易人才、与市场环境接轨以及管理机制建设、如何实现信息化管理、海外业务与工控变频器营销业务协同等方面存在着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的地方,这将给营销中心建设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优化营销体系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优化管理手段等三个方面着手,从而优化各类资源配置,控制经营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并不存在其他重大的未知风险。
四、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玉先生、程礼源先生、上官晓文女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拓,有利于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系为了拓展公司海外和工控类变频器业务市场,有利于业务新增长点的培育,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4、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上述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果,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新时达实施该等事项。
同时,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新时达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新时达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与主营业务,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新时达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相关事宜将在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2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资报告》确认。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1 | 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5,788 |
2 |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8,806 |
3 |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3,954 |
合计 | 18,548 |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61.49万元。
二、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尚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561.49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通过向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简要情况:
(1)本次超募资金用途:
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2)资金使用概况:
使用内容 | 资金概算 | 备注 |
电梯控制系统及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等 业务拓展所需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 3000万元 | 按2011年度业务同比增长趋势预测 |
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拓展 所需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 4000万元 | 按2011年7月-2012月6月业务增长趋势预测 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实施 |
合计 | 7000万元 | —— |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主要实施原因: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电梯控制系统及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等原有业务持续增长,存货备货和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相应增加,且部分原材料采购周期较长,流动资金缺口较大。
(2)新增长点工控类变频器业务的市场开拓正处于快速上升期,客户订单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布局需要较多流动资金。
(3)与原有业务相比,工控类变频器产品采购、生产、交付以及回款周期均较长,所用原材料价格较高,市场铺底也需要较多流动资金。
因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原有及新增业务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电机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及其他日常营运支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并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及电机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玉先生、程礼源先生、上官晓文女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有利于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系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有利于业务新增长点的培育,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4、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经审慎核查后认为:新时达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新时达实施该等事项。
同时,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新时达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新时达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与主营业务,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新时达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将在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2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6、出席人员:
(1)于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资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1年5月23日公告,相关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1年6月17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3日
附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的议案》 | |||
2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3 | 《关于增资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2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中午12: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5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胜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事项总结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关于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和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关于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23日